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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高新区排水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含勘察)(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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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高新区排水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含勘察)(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已由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高新区排水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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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蓝海路(科技大道-港城东大街)、海博路(航天路-滨海路)、高科路(经三路-海河西路)等12条道路合计约48公里排水综合整治,拟改造DN400~DN1400雨水管道约28203m、1.8x1.4m箱涵1004m、2.5x1.4m箱涵418m、4.3x2.0m箱涵904m,改造DN400~DN1000排水管道约16404m,新建DN800~DN1000雨水管道约604m,新建DN400排水管道约604m(含沟槽开挖与道路修复)。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勘察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管线探测: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管线探测工作。 (3)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交付整套施工图纸,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勘察的质量和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和住建、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勘察成果须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地下管线埋设等情况,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通过具备建设工程勘察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
管线探测: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设计质量: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和住建、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具备建设工程设计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 - 2.5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勘察、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后续配合施工服务、配合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内容,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 2.7 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17123.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956.07万元。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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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以下四者之一均可)、工程勘察资质(以下三者之一均可)及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须包含工程测量),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即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9日 20:00至2025年03月2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9日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xzzxrj/123696.jhtml。
-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10008。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周如刚,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经理,电话:******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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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航天路517号正元大厦7楼 |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越路5号创业小宅9号楼101 |
邮编:264000 | 邮编:264000 |
联系人:周科长 | 联系人:张经理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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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