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中央预算内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补充设计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中央预算内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补充设计已由绥化市******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补充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寰玛******有限公司******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黑土地保护面积 19.9 万亩;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共235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中央预算内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补充设计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第一标段 |
绥化市青冈县柞岗镇 |
涵洞、砂石路、水泥路(详见工程量清单) |
******.70 |
第二标段 |
绥化市青冈县连丰乡、永丰镇、德胜镇、民政镇 |
涵洞、砂石路、水泥路、沟头防护、谷坊(详见工程量清单) |
******.7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注: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