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项目名称:******公安局交警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公安局交警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原有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系统上线运行时间10余年,故障频发,现有前端数据采集站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民警无法正常使用,执法记录数据上传不及时;为确保大队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高效开展,保障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保证支队相关业务考核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同时满足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平台对接、全国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管理子系统对接及支队的相关考核要求,使新旧系统无缝对接,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由原单位******有限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内8号中俄科技创新园4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6日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
2、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财政局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8.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2.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莱州市玉海街6700号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长鑫 张瀚方
联系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联系电话:******
4.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0531-******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00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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